被锦龙股份拟清仓式减持后,中山证券再收一张新罚单配资杠杆炒股平台,与“飞单”违规有关。
罚单显示,中山证券佛山分公司原负责人周桂崧存在私自销售非中山证券代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并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并且分公司多名原从业人员参与了上述活动,反映出中山证券佛山分公司合规管理不到位。
“飞单”是金融机构销售的“顽疾”,严监严管下,却仍有这类违规。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券商一线对代销金融产品考核力度开始加大,营业部不仅为客户炒股提供服务,还会向客户推荐金融产品,这也为个别员工的“飞单”行为提供了土壤。
近年来,中山证券已屡次因触碰监管红线而收到罚单。
中山证券分公司老总“飞单”收罚单
7月31日,广东证监局披露两张罚单,分别开给中山证券佛山分公司与时任负责人。
罚单显示,中山证券佛山分公司原负责人周桂崧存在私自销售非中山证券代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并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并且分公司多名原从业人员参与了上述活动,反映出中山证券佛山分公司合规管理不到位。
对此,广东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中山证券佛山分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时任分公司负责人周桂崧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且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业内人士表示,“飞单”是指金融机构员工私下向客户推荐非所属机构发行或代理的其他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的行为。“飞单”对应的理财产品往往资质缺乏保障,容易导致投资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悉,证券公司普遍由总部财富管理的产品中心进行代销金融产品的引入,分支机构可向总部推荐产品,但均不允许私自进行代销。分支机构私自代销的产品既未经证券公司进行资格审查,亦未明确产品是否依法发行、有明确的投资安排和风险管控措施,其后续造成的影响难以控制。
监管针对营业部“飞单”进行处罚的案例并不少。2022年1月,广东证监局对光大证券东莞南城鸿福路证券营业部出具警示函。经查,该营业部存在销售非光大证券代销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东证监局要求,该营业部应组织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内部管理不到位多次收罚单
这已经不是中山证券第一次暴露出内部管理问题。近年来,中山证券屡次因触碰监管红线而收到罚单。
2020年8月,深圳证监局因中山证券内控方面四项不足,决定自相关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中山证券暂停新增资管产品备案,暂停新增资本消耗型业务(含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自营业务、需要跟投或包销的承销保荐业务),暂停以自有资金或资管资金与关联方进行对手方交易,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等。
2021年3月,深圳证监局对中山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因中山证券在从事债券承销及受托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多项问题。
2023年8月,锦龙股份公告称,深圳证监局同意先行解除中山证券新增资本消耗型业务限制,暂不恢复以自有资金或资管资金与关联方进行对手方交易。
今年2月9日,中山证券又因内部制度不完善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的处罚决定。此次被罚的业务为私募资管业务,涉及关联交易管控机制不健全;投资品种池建立与维护、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内控不严;对资管产品宣传、管理费率设置、信息公示的合规管理不足;薪酬递延支付机制不完善。时任分管资管业务的副总裁兼资管部门负责人赵波,被采取监管谈话的处罚决定,时任合规总监袁玲被出具警示函。
锦龙股份将清仓转让中山证券股权
6月6日,锦龙股份发布公告表示,为了加大资金回笼规模,以期加快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公司正筹划转让所持有的中山证券67.78%的股份。
锦龙股份近期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同比实现大幅增长,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受此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净利润亏损额较去年同期有所收窄。
7月19日,锦龙股份发布公告,披露中山证券2024年上半年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未经审计),上半年中山证券实现营业收入4.84亿元,净利润为1.69亿元。此前中山证券已3年连续亏损,2021年—2023年净利润分别为-0.47亿元、-1.79亿元、-1.15亿元。
尽管中山证券业绩有所好转,但锦龙股份清仓中山证券的步伐正在加快。7月27日,锦龙股份公告称,截至目前,拟转让所持有中山证券67.78%股份的交易已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预挂牌。预挂牌仅为信息预披露,目的在于征寻标的股份意向受让方。
目前,公司已聘请了证券服务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配资杠杆炒股平台,受聘证券服务机构已展开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审议确定该交易的交易条件、转让底价等事项;在该等事项确定后,标的股份将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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